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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行为要不得!部分沙县人出行时的“恶习” 新的一年就改了吧!
2020-3-28 16:10   浏览:126   来源:沙县资讯网

宽敞的大路

有好几条铺在你脚下

走哪条?走“自己”的路

选择的是安全

走“别人”的路

那选择的自然就是

······


日常生活中

乱穿马路的行为

十分常见


这主要是因为部分人

安全意识淡薄

存在侥幸及从众心理

认为自己只要反应够快

就不会被车撞到

然而这种行为是非常危险的



你的每一次选择

都会产生一种结果

有的选择让你平平安安

有的选择可能让你遭遇危险

虽然结果有时候并不会立刻显现

但···

为什么不选择安全?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六十二条规定:

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,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;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,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;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、人行横道的路口,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,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。


大多数横穿马路的市民

都明白这其中的危险

也明白要遵守交通规则的道理

之所以明知故犯

是贪图一时方便

以为这样可以节约时间

小编呼吁

横穿马路既不文明
更是对自己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表现
既给自身安全带来隐患
同时也扰乱和破坏了交通秩序
不论车辆还是行人都请文明出行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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