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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“解冻民族资产”行骗,沙县这10人栽了!
2020-9-14 11:53   浏览:200   来源:沙县资讯网


巨额民族资产急需解封

交纳7元“解封费”

就能成为会员

再交9.9元“同心同德费”

解封之日

便是你暴富之时

赶紧打钱吧

拜托

现在大家都看今日说法

这一看就是骗钱

近日,沙县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,被告人陈某英、贡某美等10名被告人因诈骗罪被依法判刑。

案情介绍

2019年3月份,被告人陈某英接到自称为“陈湘老人”(另案处理)的电话,声称其手上有一笔巨额财富可以分给全社会,但目前该笔“民族资产”被“冻结”,需要向国家缴纳“解冻费”才能“解冻”,由于自己缺乏资金,因此寻求帮助,参与者只需要交纳6+1元报名费,就可以在指定时间就能获得一笔巨款。

被告人陈某英与陈某珠(另案处理)识破骗局,但见该骗局设计巧妙,商议将“民族资产解冻事业”包装成“同心同德”项目,将6+1元项目升级为9.9+1元、23+1元、100+1元等名目,通过微信等方式,骗取会员交纳费用。

陈某英发展的其他下线贡某美、郭某平等10人明知“民族资产解冻事业”系诈骗活动,仍于2019年3月到9月间,从上线处对接了该项目。通过组建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宣传,声称之前参与“民族资产解冻”的会员,额外补交项目费用便可以获取更多巨额回报。

通过此方式,10名被告人分别骗取他人财物2万余元至255万余元不等。

案件审理

经沙县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陈某英、贡某美、郭某平等10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利用“民族资产解冻”的幌子,伙同他人虚构事实,诈骗他人财物20987.8元到2559222.2元不等,均已构成诈骗罪,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。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、情节、危害结果和悔罪表现,沙县法院对陈某英等10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六年六个月不等,并处罚金,对非法所得予以追缴。

来源:沙县法院

版权归原作者所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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